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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 发表于 2013-5-21 19:47$ ]3 E) P, d( N9 c
就这玩意也算枪支弹药?也不是仿真子弹。
记得小时候在百货商店里就能买到。' q% c; k# @6 H9 [: B- O7 h$ A
收发一下正常流通的东西也能 ...

隧道 发表于 2013-5-21 19:47$ A( d. Y, Q6 q, P! |0 n
就这玩意也算枪支弹药?也不是仿真子弹。/ P9 o7 v$ C3 \5 ~
记得小时候在百货商店里就能买到。
收发一下正常流通的东西也能 ...



梦晓半生 发表于 2013-5-21 23:194 p# O" d! ]' H! I
问一问警察同志,孙维是否证据确凿?! H& Q4 [2 H8 o" y% U0 [" q5 w
正经地说,就算触犯法律哪怕卖的真枪,也没理由不给与嫌疑人 ...
daxiang 发表于 2013-5-21 22:43% W. ?! f% F+ g" \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 ...



我的狗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胖卡门 发表于 2013-5-22 11:297 f" e6 w; v a6 `: f6 N U
我的狗已经处理的差不多了。。。。。2 }, Z! l' z/ ~" j' T/ K8 z
$ @* N' H2 |( y( q
就怕某天某个卖狗的落网我就麻爪了。。。。 ...
胖卡门 发表于 2013-5-22 11:39
希望这好几年过去了,交易记录也没了吧。。。。# U/ I! w: V6 t5 ]0 ?9 k, B
轻兵器上被抓的有一位,QQ现在还在我的好友里,当初因为 ...
东湖珞珈 发表于 2013-5-22 09:546 X% k# g. x3 h& H% G. m. e
老七,前两天我刚刚在日志里面说了这事
http://www.aswetalk.org/bbs/blog-241-26170.html


东湖珞珈 发表于 2013-5-22 12:19+ [$ t' _# \8 m: Z% P+ S6 }
不是的,你仔细的看,那就是中国的刑法里面专门为了境外的条款。
最牛B的那一句:无论在所在国算不算犯罪 ...
冰蚁 发表于 2013-5-22 12:21% t0 `6 h; d$ w; k b6 v" Z
你这个不对。枪支管理法总则第二条就说
& u% u+ @. z( q5 k- x J/ t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枪支管理,适用本法。
东湖珞珈 发表于 2013-5-21 23:27; _# t$ Q/ W$ m- T& S$ l
嘿嘿,那就算他法出多门吧。不在境内的也有条款管着你!& v4 H) v' G+ P4 h0 y. k7 M2 ~3 B4 W
我说的是: 刑法第7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
东湖珞珈 发表于 2013-5-22 12:19
不是的,你仔细的看,那就是中国的刑法里面专门为了境外的条款。7 P! C. b7 F! p- w5 _5 F/ X
最牛B的那一句:无论在所在国算不算犯罪 ...
某公安一听,兴致立马就来了:兄弟,是哪家企业,合作一把。。。
东湖珞珈 发表于 2013-5-22 09:54! A0 W& F1 B# M8 }* I v
老七,前两天我刚刚在日志里面说了这事
http://www.aswetalk.org/bbs/blog-241-26170.html

满满当当一八宝粥罐的铅弹,数量都超过五千了。

东湖珞珈 发表于 2013-5-22 10:35+ [! b6 c( m+ W% @' E* W1 d
老夏,我这是给吓怕了啊。
话说前年我回国,到浦东。下了飞机后拖着行李箱都到了地铁那个口了,想起来还 ...

冰蚁 发表于 2013-5-23 00:19. \. F5 w/ W, C5 {" x) P+ \1 U
国内也知道国外的人可以合法持枪。所以没事的,就检查一下。不过我估摸着你是不是打猎打多了,脸上带了一 ...

东湖珞珈 发表于 2013-5-22 23:35: @+ i2 ? O, |# }6 |; e+ r
老夏,我这是给吓怕了啊。0 M- s8 r: k* n% d t
话说前年我回国,到浦东。下了飞机后拖着行李箱都到了地铁那个口了,想起来还 ...
在这里我要再说一句,如果外那种控辩双方律师你来我往辩护的情况,在我国基本没戏,尤其是刑事案件,因为我国法律体系,刑事案件原告并非受害人,而是公诉人也就是检察院。举个例子,强奸案件,原告是公诉人,受害人只能另附民事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哪怕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在民事赔偿责任达成谅解,也丝毫不影响公诉人刑事立案起诉最终判决,只不过如果能和受害人达成谅解,最终的刑事判决会从轻。
因为一个正常人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拿的并不是真枪而是一支气枪,拿着气枪威胁警察,还是特警?正常人绝对干不出这么2b的事情。
2007年的11月,天津市铁西区巡特支队的巡逻员小李和小王在巡逻途中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在前往盘查的时候该男子突然掏出一支枪威胁巡警试图逃脱。+ ]$ g/ E1 g' Z3 `9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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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直接被15军中尉伞训骨干转业的小王一脚踹飞三米多。
然后被皇姑屯保安培训学校(沈阳刑警学院的别名,就跟中关村应用文理学院是北大的别名,蓝旗营职业技术学校是清华的别名一样)高材生小李飞身上前一个虎扑按在了地上,拧脱了肩关节背拷制服。
小书童 发表于 2013-5-23 17:35
仅仅是信息交流,如果有考虑不周的地方请原谅!4 M2 l4 ^0 |& T& k/ ?
你好,我在加拿大。当年我朋友跟roommate打架,惊动了警察 ...
隧道 发表于 2013-5-21 19:47
就这玩意也算枪支弹药?也不是仿真子弹。
记得小时候在百货商店里就能买到。3 M. ^% _' C! H# [+ T7 t) y9 s
收发一下正常流通的东西也能 ...
隧道 发表于 2013-12-16 13:43. B: K( L, O( `( C7 G! p3 W o
的确是,但是就是铅弹这种自己就能做的玩意也能判这种重的确很诧异。最多教育教育就够了。, ?! u$ `: Z( @# J$ N2 r' o#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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