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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产到户与温饱问题 其二:76—90年农业的政策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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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史节
时间:
昨天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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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产到户与温饱问题 其二:76—90年农业的政策变化
下面谈第二个问题,76年后到80年代后期,农业政策的变化。
总体来说,中央层面政策的变化我认为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76年文革结束到78年。华国锋执政这段时间普遍认为是一个过渡时期,改革在酝酿中。这段时间农业有一个恢复性增长,但增速不快。主要是文革结束,基本不折腾了,前三十年的很大问题是太过折腾。另外一个我认为是自留地的保障和扩张。自留地基本在文革结束后开始得到保障,有些地方甚至私自扩张。而自留地恰恰是农民普遍孕育包产到户思想的来源。当然,这个时期也有反复,比如78年的桃树事件,砍了农民自留地上的桃树。这主要是因为当时准备试点推行基本核算单位由生产队向生产大队的过渡,也就是将核算与分配的权力,从较小的、直接组织生产的集体,上收到较大的、具有更多行政职能的集体。结果这种穷过渡很快遭受各种抵制。
同时必须关注到一个事实,76—78的三年间,化肥、良种、农药等都是快速增加。粮食总产量的确在增加,但农民生活的改善并未出现后来的急剧变化,也就是蛋糕的确做大了,但并未分到饿肚子的人手里。
第二个阶段,78—85年。显然这是一个最主要和最关键的阶段。78年开始,中国农业开始有一个快速发展时期,这个历史事实甚至改开的反对者也不反对。在中央层面,政策变化的起点显然是78年底的会议。
其实我挺奇怪的是,明明78年底的会议其实是给农村释放了一系列利好的,而这个会议当时是反对“单干”的,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但很多人一方面否认包产到户,另一方面对这次会议的很多利好却不怎么提。这里面可能的心理原因是,这次会议是改开的起点,而有些人否定包产的本意是奔着否定改开路线去的,自然不愿意提。
不管怎么样,这次会议的利好主要有三条。第一条,征购基数减少50亿斤,约占基数的5%,对口粮不足的进行免征;第二条,大幅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提高了20%,超购部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价50%(原为30%);第三条,国家降低农资价格,同时开放集市。总体来说,就是在工农剪刀差中减轻对农民的剥削,这显然为农民从土地的获取中带来了一个增量。
同时,这个会议在政策上有一个重要变化,即“确定放宽农业政策,保护生产队的自主权,鼓励建立农业生产责任制。”这个责任制是后来变化的重要推手。
同时,我们必须清楚一个事实:78—85年农村的改革,主要动力不是由上至下的,而是由下至上的。包产到户最为著名的案例,安徽小岗村是发生在78年冬季,但事实上,这种案例并非只有安徽一处。现在可以查到的1978年就进行包产到户的案例报告就包括安徽、四川、甘肃、云南、贵州、山东、河南、广东等等地方,而且这些地方就是
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区
。改开40年,一般的规律是政策推动形势,但对于初期的农村改革,则是
政策追着形势改
。如果无视这个事实,对这段历史的理解就会出大问题。
79年初,随着推行责任制,很快有很多地方就直接推行到了大包干阶段,而这些地方主要就是
贫困地区
的农民自发要求的。比如贵州,全国垫底,基层自发的包产到户和单干很快就层出不穷。而部分省开始支持包产到户,最著名的是万里主政的安徽省。很快政策发生了第一次改变:79年9月,政策表述改为:“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但很快内蒙古自治区、云南省、山东省、贵州省也突破了中央规定“孤门独户”的范围。农村经济发展水平成为各省是否放开对包产到户限制的关键变量。贫困人口最多的贵州、山东、河南,态度非常积极。
80年4月,邓小平表态:“对地广人稀、经济落后、生活穷困的地区,像贵州、云南、西北的甘肃等省份中的这类地区,我赞成政策要放宽……有的可包给组,有的可包给个人,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80年9月,完成了第一个政策突破:从中央明确规定“不许包产到户,不许分田单干”,到允许特别贫困地区可以包产到户。即75号文件:“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的,应当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这其实是一个事后追认的政策,贫困地区很多地方已经进行了大包干。到80年底,全国最为贫困的贵州和甘肃,包产到户比例分别达到了接近80%和70%。
81年初,政策的思路调整为按照三类地区确立农业生产责任制,从上到下均对过去不尊重生产队自主权和农民意愿的问题有所反思,纷纷强调要尊重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愿。很快在执行当中就陆续突破了贫困地区的限制。81年10月的统计显示,全国双包到户比例达到45.1%,包干到户比例为38%,超过了1/3。在各省中,双包到户占基本核算单位的比例一半以上的有11个省、区,分别为贵州(96.2%)、安徽(84.6%)、甘肃(80.5%)、宁夏(67.8%)、广东(65.6%)、内蒙(64.2%)、河南(63.5%)、江西(60.5%)、福建(57.2%)、云南(55.9%)、广西(55.4%)。
这样,82年的一号文件分三类地区确立生产责任制的思路被放弃了。政策完成了第二次突破,即“明确规定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不再限制在特定贫困地方,而可以由农民自主选择”。这个时期,包产到户开始被普遍推广。
而82年的运行情况,很快带来了政策的第三次突破。以82年10—11月的全国农业会议和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为标志,强调:“大包干既适用于贫困边远地区,也适用于经济水平较高的富裕地区”,“对群众乐意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或其他形式,一律不能去堵”。明确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广泛适应性,特别是以宜兴包干到户经验说明包干到户适用于经济发达地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最主要的责任制形式确定下来。
总结一下,这段时间政策和形势的脉络非常清晰:贫困地区先突破、铺开,然后是一般地区,最后是富裕地区,成为全国最主要的责任制形式。那么79—82年的农业增长中,首先是由贫困地区贡献的。那么这段时间温饱的改善,恰恰首先是贫困地区温饱的改善。这样梳理下来,就会发现以82年的数据来否定包产到户对温饱问题发挥的作用,是脱离了当时的历史环境的。包产到户解决了温饱问题,恰恰是当年亲历者的历史性总结。
关键的第二阶段讲完了,下面需要探讨第三个阶段,85—90年。全面大包干后,改革完成了一个阶段,但新的矛盾正在酝酿。
1984年,我们认为我们解决了温饱。这有这么几个标志:第一,粮食获得空前丰收,我们的人均占有量超过400公斤,400公斤普遍视为国际公认的粮食安全线,标志着国家层面具备了稳定保障基本口粮供给的能力。第二,1984年,中国农民的恩格尔系数从1978年的67.7%降至59%,首次进入温饱区间。按当时的贫困标准衡量,农村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从1978年的2.5亿人,减少到1985年的1.25亿人,贫困发生率从33%降至14.8%,全国85%的人口解决了温饱问题;同时,农民消费细粮209公斤,消费量中细粮开始占据绝大部分。
但85年的粮食产量发生了显著下降。85—90年间粮食产量基本徘徊在这个水平上。这在很大程度上跟1985年取消统购、改为合同定购有关。粮食收购价格的实际水平不升反降。新的比例计价使粮食收购的综合价格比此前超购加价50%的水平要低,农民84年丰收没获得更大的收益,85年感觉种粮不划算,纷纷开始转向其他农产品。一个反直觉的事情是,恰恰在快速增长的80—84年,粮食种植面积是减少的。1985—1990年,虽然面积有所恢复,但始终未能回到1980年的水平。而有趣的是,查资料发现这个时期农资投入是增加的。据赵志坚等人的研究,1984年粮食每公顷化肥施用量为79.76 kg/hm²,1990年则增长到117.51 kg/hm²,但单位化肥所能换回的粮食产出在持续减少,化肥粮食单产投入产出比率从60%下降到42.7%。
尽管后半期粮食产量并未显著跃升,但并未出现大规模返贫。农村的85—87年恩格尔系数持续改善,但88年后因为通胀而出现反弹,不过始终维持在59%以下。贫困人口虽然出现了反复,但总体上是减少的,90年降低到8500万,首次降低到总人口的10%。
显然,包产到户并未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但80年代后半期还是基本守住了前期的成果,并且得到了持续性的改善。但增速减慢,这成为有些人攻击包产到户的理由。然而我们仍然能够看到持续性的改善和改革的增量。显然,并不是改革没有带来增量,而是增速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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